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,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,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工作要求,结合本院实际,现就近期外来人员进入及审判材料流转等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管理。从即日起凡进入法院、人民法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、佩戴口罩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使用场所码打卡通行,出示行程卡,做好信息登记工作。重点地区来返惠人员还需执行本地区最新健康管控措施。体温异常或粤康码异常人员不得进入。 二、加强材料流转管理。疫情期间,提倡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或邮寄方式进行材料流转(包括信访材料)。如有必要到现场提交或接收材料的人员应到指定材料流转场所,县法院设在送达室、人民法庭设在值班室。 三、提倡开展线上审判业务。倡导采取线上开庭、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审判活动;如确需线下开展,应尽量减少参与人数,旁听人员原则上一方控制在1人之内。